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市级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2020〕—73)精神,现将推荐的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攀枝花市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补充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30日至4月6日18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表彰对象“攀枝花市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12-3335976 3325198
通信地址:攀枝花大道东段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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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市级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